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18年3月11日通过并公布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宪法修改,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党和国家从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和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必将对党和国家事业产生极为广泛深刻持久的影响。党中央认为,以这次宪法修改为契机,在全党全国开展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活动,对于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进一步动员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不懈奋斗,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充分认识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的重大意义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总依据。党中央多次强调,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法,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中发挥着极为重要、独特的作用。
第一,我国现行宪法是符合国情、符合实际、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好宪法,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了根本法治保障。我国现行宪法是根据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确定的路线方针政策、于1982年12月4日由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并公布施行的。我国宪法以国家根本法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的伟大斗争和根本成就,确立了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确定了国家的根本任务、领导核心、指导思想、发展道路、奋斗目标,规定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规定了社会主义法治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等等,反映了我国各族人民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实践充分证明,我国宪法有力坚持了中国共产党领导,有力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有力促进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有力推动了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进程,有力维护了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是符合国情、符合实际、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好宪法,是充分体现人民共同意志、充分保障人民民主权利、充分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的好宪法,是推动国家发展进步、保证人民创造幸福生活、保障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的好宪法,是我们国家和人民经受住各种困难和风险考验、始终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的根本法治保障。我国宪法确立的一系列制度、原则和规则,确定的一系列大政方针,具有显著优势、坚实基础、强大生命力,必须长期坚持、全面贯彻。
第二,宪法只有不断适应新形势、吸纳新经验、确认新成果、作出新规范,才具有持久生命力。1982年宪法公布施行后,根据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和发展,在党中央领导下,全国人大于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先后4次对1982年宪法即我国现行宪法的个别条款和部分内容作出必要的、也是十分重要的修改。4次宪法修改体现了党领导人民进行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成功经验,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制度、文化的发展成果。实践深刻昭示,我国宪法同党和人民进行的艰苦奋斗和创造的辉煌成就紧密相连,同党和人民开辟的前进道路和积累的宝贵经验紧密相连。我国宪法必须随着党领导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发展而不断完善发展。这是我国宪法发展的一个显著特点,也是一条基本规律。由宪法及时确认党和人民创造的伟大成就和宝贵经验,以更好发挥宪法的规范、引领、推动、保障作用,是实践发展的必然要求。
第三,根据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形势新实践,有必要对我国宪法作出适当的修改。自2004年宪法修改以来,党和国家事业又有了许多重要发展变化。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毫不动摇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形成一系列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党的十九大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对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出重大战略部署,提出了一系列重大政治论断,确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全党的指导地位,确定了新的奋斗目标,对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具有重大指导和引领意义。通过这次宪法修改,我国宪法更好体现了人民意志,更好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更好适应了提高党的长期执政能力、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了有力宪法保障。
二、全面准确领会和把握这次宪法修正案的核心要义
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把党的十九大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方针政策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国家根本法,体现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新成就新经验新要求。这次宪法修正案,使我国宪法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中紧跟时代步伐,实现与时俱进、完善发展,必将有力推动和保障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有力推动和加强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
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必须坚持全面准确,学懂原文、悟透原理;同时,在遵循系统性、连贯性基础上,注重深刻领会和把握这次宪法修正案的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
第一,宪法修正案确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是党和人民实践经验和集体智慧的结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党全国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的行动指南,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的根本理论指引,其政治意义、理论意义、实践意义已被实践所充分证明,在全党全国人民中已经形成高度共识。在宪法中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写在一起,确立其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反映了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愿,体现了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统一,明确了全党全国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第二,宪法修正案调整充实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内容。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协调发展,体现了党和国家对社会主义建设规律认识的深化和发展,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的丰富和完善。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党的十九大确立的奋斗目标。作出这些修改,有利于引领全党全国人民把握规律、科学布局,在新时代不断开创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新局面,齐心协力为实现“两个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不懈奋斗。
第三,宪法修正案完善了依法治国和宪法实施举措。将宪法序言第七自然段中“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修改为“健全社会主义法治”,具有一字千金的深刻内涵,体现了党和国家依法治国理念和方式的新飞跃,有利于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加快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的制度保障。同时,将宪法宣誓制度在宪法中确认下来,对于促使国家工作人员树立宪法意识、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激励和教育国家工作人员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加强宪法实施,具有重要意义。
第四,宪法修正案充实了坚持和加强中国共产党全面领导的内容。在宪法第一条第二款“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后增写“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具有非同寻常的重要意义。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是国家的最高政治领导力量。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宪法从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属性角度对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进行规定,有利于在全体人民中强化党的领导意识,有效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国家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确保党和国家事业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第五,宪法修正案修改了国家主席任职方面的有关规定。将宪法第七十九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中“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删去,这是健全党和国家领导体制的重要举措。在此之前,党章对党的中央委员会总书记、党的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宪法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都没有作出“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的规定。党内外普遍认为,宪法对国家主席的相关规定也采取上述做法,有利于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有利于加强和完善国家领导体制。
第六,宪法修正案增加有关监察委员会的各项规定。在宪法第三章第六节后增加一节“监察委员会”,明确了国家监察委员会和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的性质、地位、名称、人员组成、任期任届、领导体制、工作机制等;与此相适应,对宪法有关条款内容作出相应修改。这些修改内容,贯彻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博狗体育,十大博彩信誉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精神,体现了推进改革试点工作取得的成果,为成立国家监察委员会和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提供了宪法依据,也反映了监察委员会设立后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务院和地方各级政府职权的新变化以及工作的新要求。
三、加强宪法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
广泛持续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是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进程,把宪法摆在全面依法治国十分突出的位置,采取一系列有力措施加强宪法宣传教育和全面贯彻实施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宪法在国家制度体系中具有统领性、总括性,宪法所规定的内容都属于国家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事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和长治久安。因此,宪法的精神、原则和核心要义,必须经常讲、反复讲。
一是深入推进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加强宪法和宪法修正案学习宣传教育工作,坚定宪法自信,增强宪法自觉,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法律权威,更好发挥宪法在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的重大作用。要把推进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同中国近现代历史特别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长期奋斗的光辉历程紧密结合起来,同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的辉煌成就紧密结合起来,同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实践成果和宝贵经验紧密结合起来,同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紧密结合起来,深刻认识我国宪法是我们党领导人民长期奋斗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实践逻辑的必然结果,集中体现党和人民的统一意志和共同愿望,是国家意志的最高表现形式。
二是切实发挥党员干部和人大代表示范带头作用。各级党员干部和人大代表要把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自觉增强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观念,自觉加强宪法学习,增强宪法意识,带头尊崇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要对宪法法律始终保持敬畏之心,带头弘扬宪法精神,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带头同违反宪法法律的行为作斗争,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党员干部、人大代表要厉行法治、依法办事,引领和带动全社会学习贯彻实施宪法,努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三是大力推动和保证宪法实施。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把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统一起来,深入推进宪法贯彻执行。各级党组织要带头尊崇和执行宪法,保证党组织自身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保证国家工作机关及经济组织、社会组织认真遵守宪法法律。要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以宪法为最高法律规范,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要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执法公信力,提高公众对法律的信赖度,加强基层治理,加快推进法治静海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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